玩具EN71测试对穿戴在头上的玩具的要求

2021-09-09 已读

  玩具EN71测试对穿戴在头上的玩具的要求

  (1)此条款要求适用于:

  ①由头发、毛绒或相类似的材料制造的胡须、触须、假发等。

  ②模制和纺织物的面罩。

  ③方巾、头戴饰物。

  ④戴在头上含有漂浮饰物的玩具。
 

  但不包括用于聚会等场合的纸制帽子。

  当一个产品混合有多种特征时,比如一个附带有面罩和头发的帽子,每个部分必须独立 按照合适的条款对应玩具特定的部分进行测试。
 

  附着在面具、帽子等头部玩具上的,起固定作用的弹力绳或带子不需进行测试。
 

  (2)玩具EN71认证要求以毛发、毛绒或具有类似特性的材料(例如:自由悬挂的丝带、纸条或布条)制成的胡须、触须、假发等。

  这些材料可附着或未附着于穿戴在头部的面具、帽子或其他产品上。对玩具进行测试时,火焰移开后的燃烧时间不能超过2s。
 

  如果玩具着火且胡须、触须、假发等突出于玩具表面大于或等于50mm,则其剩余毛发、毛绒或其他具有类似特性的材料的最大长度应为:

  ①如原长度大于或等于150mm,则不小于其原长度最大值的50%。

  ②如原长度小于150mm,则不小于其原长度最大值的75%;
 

  如果玩具着火且胡须、触须、假发等突出于玩具表面小于50mm,,则其剩余毛发、毛绒或其他具有类似特性的材料的烧毁部分上边缘和测试火焰施加点间的最大距离不应超过70mm。
 

  在测量材料长度以确定是否须按照此条款进行测试时,不得对突出部分施加外力,如不 得将卷发拉直。可能的话,在测试之前应将辫子或编好的毛发完全放开并梳理好。
 

  3)玩具EN71认证要求完全或部分模制的头部面具

  则在对玩具进行测试时,火焰移开后燃烧时间不能超过2s,烧毁部分上边缘和测试火焰施加点间的最大距离不应超过70mm。上述要求不适用于不含毛发、毛绒或其他附件(用于固定玩具的除外)的由纸板做部件的面具。

  4)戴在头上有飘拂元素的玩具(4.2.2和4.2.3包含内容除外)、头巾、头饰等和部分或全封闭头部的纺织物面罩,但不包括玩具化妆服饰和预计儿童在玩耍时穿戴的衣服。
 

  测试时材料上火焰蔓延速度不能超过10mm/s或应在第二根标记线被烧断前自行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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